2024年2月1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秦皇岛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
受理电话:18932580817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
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金榭巴黎住宅小区(一期)项目水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