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

联系我们

  • 地址:河北环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邮编:050000
  • 电话:0311-85696305
  • 传真:0311-85696335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新闻动态
关于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的单位参加水平评价时间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8-05-14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中水会字〔2017〕第023号)的规定,水平评价时间为每年6月底提交申请,9月底公布结果。学会于2016年5月为1558家单位换发的水平评价证书,有效期均为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持证单位可于2018年1-6月申请水平评价,也可于2019年1-6月申请水平评价,但是,2019年申请会存在6-9月4个月的无证空档期,请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水平评价申请时间,特此说明。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2018年5月

 
上一篇:水利部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蔚县100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并网发电电站项目一期工程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