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7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6日
受理电话:石昊真13613816406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海悦国际写字楼A座2207室
平山汇中能源有限公司中核平山县温塘镇一期40兆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