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南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中捷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反馈。联系电话17733734434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8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南校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