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22年3月26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代表,验收单位认为: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主要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5日
受理电话:18104362209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