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在唐山市迁安市组织召开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代表,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现将《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
受理电话:15032921323
邮编:064402
地址:迁安市西部工业区兆安街025号
2019年7月29日
1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结构调整项目水保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