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8年7月28日,吉电定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定州20兆瓦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定州20兆瓦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定州20兆瓦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定州20兆瓦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定州20兆瓦生态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1日。 受理电话:13366163696 邮编:073000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砖路镇岸下村定州生态养殖光伏电站
定州20兆瓦生态养殖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定州20兆瓦生态养殖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定州20兆瓦生态养殖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验收鉴定书.pdf